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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评选工会工作先进集体、优秀工会干部和工会积极分子的通知

发布者:  时间:2018-06-01 00:00:00  浏览:


各分工会:

为进一步加强工会组织建设,充分发挥工会在学校改革发展中的作用,学校工会决定在全校开展工会工作先进集体、优秀工会干部和工会积极分子的评选活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工会工作先进集体

1.推荐范围:各分工会

2.评选数量:7

二、优秀工会干部

1.推荐范围:全体工会干部

2.评选数量:分工会干部在3人及以下可推荐1人,4人及以上可推荐1-2人。

三、工会积极分子

1.推荐范围:全体工会会员

2.评选数量:按会员人数501进行推荐

四、评选条件

(一)工会工作先进集体

1.围绕中心,服务大局,全面履行工会职能;学院分工会的“教工之家”建设验收被评为模范或先进职工之家;非学院分工会考评成绩名列前茅。

2.认真组织教代会代表参加校教代会,较好地完成校教代会提案征集工作,提案数量多且质量高。

3.学院分工会积极组织二级教代会,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议题提交教职工审议和表决。工会管理制度健全,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的积极性高。

4.注重教职工思想道德建设,提高教职工业务技能和身心素质,积极组织教职工参加工会活动。关心困难教职工生活。

5.积极完成学校工会布置的各项任务,重视工会信息、调研和宣传工作。

6.分工会主席在职工中具有较高威信,分工会班子组织健全,分工明确,团结合作。

(二)优秀工会干部

1.思想素质好,师德水平高。

2.工会工作认真负责,任劳任怨,有创新意识,得到大家好评,在教职工中有较高的威信。


3.密切联系群众,热情为教职工服务,积极反映教职工合理意见和要求,做好沟通协调工作。

4.作风正派,办事公道,在工会班子中整体合作意识较强。

(三)优秀工会积极分子

1.思想素质好,师德水平高。

2.积极参与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。

3.热心为教职工办好事、办实事,关心和帮助困难教职工。

4.积极建言献策,支持学校与学院的改革和发展。

四、评选要求和办法

1.各分工会广泛征求意见,召开有关会议,民主推荐,推荐的先进集体、优秀工会干部和工会积极分子应具有先进性。符合条件的分工会主席应重点推荐为优秀工会干部或工会积极分子。

2.根据评选条件,各分工会推荐的先进集体、优秀工会干部和工会积极分子应填写推荐表(见附件)。

3.推荐先进集体、优秀工会干部和工会积极分子需经所在单位党委(党总支、直属支部)审核同意,并于610日前报校工会办公室。

五、关于表彰

对评选出的工会工作先进集体、优秀工会干部和工会积极分子将给予表彰奖励,并为先进集体颁发荣誉牌匾,优秀工会干部和工会积极分子颁发荣誉证书。


附件:1.工会先进集体推荐表

2.优秀工会干部推荐表

3.工会积极分子推荐表

华东交通大学工会

201861

附件1

华东交通大学工会先进集体推荐表

单位名称


会员总人数


其中:计划外会员人数


工会主席姓名


工会委员名单






所在

单位

工会

意见





年  月  日(盖章)

所在单位党委(总支、直属支部)意见  





年  月  日(盖章)

学校

工会

意见












年  月  日(盖章)

附件2

华东交通大学优秀工会干部推荐表

姓名


年龄


民族


文化程度


工作单位及职务


近三年受过何种奖惩






所在

单位

工会

意见

年  月  日(盖章)

所在单位党委(总支、直属支部)意见  

年  月  日(盖章)

学校

工会

意见









年  月  日(盖章)

附件3

华东交通大学工会积极分子推荐表

姓名


年龄


民族


文化程度


工作单位及职务


近三年受过何种奖惩






所在

单位

工会

意见







年  月  日(盖章)

所在单位党委(总支、直属支部)意见  

年  月  日(盖章)

学校

工会

意见





年  月  日(盖章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