华东交通大学工会委员会文件
校
工〔2018〕12号
各分工会:
为进一步加强校园文化建设,丰富教职工业余文化生活,充分展现教职员工朝气蓬勃、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,校工会按照《2018年度工作计划安排》,决定在2018年12月14日举办“中国梦.劳动美” 教职工大合唱比赛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比赛时间
2018年12月14日晚7时整
二、比赛地点:
华东交通大学音乐厅
三、参赛规则和要求
(一)各参赛单位所有上台表演人员必须是本单位教职工。演唱歌曲突出“中国梦.劳动美”的主题,歌唱祖国,歌唱党,歌唱改革开放四十周年取得的丰硕成果,要求主题鲜明、内容健康、形式活泼。可以适当加入朗诵、器乐伴奏等形式。
(二)参赛的歌曲限两首,歌曲由各分工会自定,各分工会选定歌曲后请按时间要求送校工会审查。指挥由本单位职工担任,不得聘请其他单位人员或学生。
(三)比赛成绩由7位评委现场打分,去掉一个最高分,去掉一个最低分,5位评委的平均分为最后得分,取平均值保留2位小数。艺术学院最后演唱,即为演唱特别奖,不占奖励名额。
四、比赛奖项设置和活动经费
1、本次比赛分甲乙两组,分组按分工会会员人数确定(见附件1)。两组别各设奖项如下:
一等奖1名,奖金3000元;
二等奖2名,奖金2000元;
三等奖3名,奖金1000元。
2、活动经费:
1)、每个参赛的分工会给予活动经费2000元。
2)、每个分工会另按参赛人员数量给予活动经费,按每人20元计算(上限120人),但参赛人数不限。
五、时间安排
11月10日:比赛歌曲送审;
12月10日:伴奏碟送达、参赛人员名单上报、比赛顺序抽签;
12月13日:从上午九点开始彩排:彩排顺序与比赛抽签顺序相同,各参赛队彩排时间限20分钟完成。
附件1:两个组别单位(70人为限划分)
附件2:评分标准(评分采取百分制):
华东交通大学工会
2018年11月1日

华
东交通大学工会委员会 2018年11月2日印发
附件1:两个组别单位(70人为限划分)
第一组别(70人以上)的分工会:机关、土木建筑学院、电气与自动化工程学院、经济管理学院、机电与车辆工程学院、理学院、交通运输与物流学院、外国语学院、信息工程学院、软件学院、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
第二组别(70人以下)的分工会:体育与健康学院、人文社会科学学院、中小学、后勤保障处、图书馆、马克思主义学院、继续教育与职业培训学院、国际学院、现代教育技术中心、基础实验与工程实践中心、轨道交通技术创新中心
附件2:评分标准(评分采取百分制):
1.歌曲曲目选取围绕主题,内容健康、积极向上;演唱两首歌曲时长不超过10分钟;(10分)
2.排位整齐有序,进退场秩序良好;(10分)
3.演唱音准、节奏准确,吐词清晰,声部主次分明,声部和谐,音色统一,强弱得当,有很好的控制声音的能力;歌曲有一定难度,能体现一定的合唱艺术性,有感染力。(40分)
4.仪容、仪表得体,服装统一,整体精神面貌好。演员精神饱满,表情自然大方,相互之间配合默契,台风良好;编排新颖、有特色,观众气氛热烈。(30分)
5.指挥手势准确,节奏准,姿势优美。(10分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