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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职工之家及分工会考核评比结果的通报

发布者:  时间:2018-06-01 00:00:00  浏览:


各分工会:

根据校工会《关于开展“职工之家”情况验收评比活动的通知》精神,学校工会验收评比小组于516日至23日,通过听取汇报,查阅资料,观看现场,评比打分等形式,对申报职工之家建设的单位进行了检查验收,对分工会工作进行了量化考核评比。各单位的“职工之家”建设亮点纷呈,各具特色,抓住了“家”文化的本质;各分工会工作在所在单位党委领导和行政大力支持下,通过全体工会干部和广大会员的共同努力,在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、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、关心职工生活、增强工会组织凝聚力等方面取得了可喜的成绩。根据检查验收评比领导小组评比结果,校工会委员会研究决定:

     一、授予以下分工会为“模范职工之家”。

信息工程学院分工会;

土木建筑学院分工会;

机电与车辆学院分工会;

电气与自动化工程学院分工会。

二、授予以下单位为“先进职工之家”:

体育与健康学院分工会;

轨道交通技术创新中心分工会;

软件学院分工会;

交通运输与物流学院分工会;

继续教育与职业技术培训学院分工会;

理学院分工会;

外国语学院分工会。

三、授予以下单位为“合格职工之家”:

国际学院分工会;

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分工会;

后勤保障处分工会;

机关分工会;

基础工程与工程实践中心分工会;

马克思主义学院分工会;

国书馆分工会;

附属子弟学院分工会;

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分工会。

四、以下分工会评为工会工作考核先进单位

体育与健康学院分工会;

土木建筑学院分工会;

机电与车辆学院分工会;

信息工程学院分工会;

软件学院分工会;

理学院分工会;

电气与自动化工程学院分工会。

另:其他分工会均为工会工作考核合格单位。

五、奖励

1、 对“模范职工之家”、“先进职工之家”、“合格职工之家” 授予荣誉牌匾。

2、工会工作考核成绩作为评选先进工会组织的重要依据。

3、活动经费奖励:

奖励“模范职工之家”分工会活动经费5000元;

奖励“先进职工之家”分工会活动经费3000元;

奖励“合格职工之家”分工会活动经费1000元。

奖励工会工作考核先进单位运动器材不超过2500元,由分工会提出并购置。

奖励工会工作考核合格单位运动器材1件。


校工会希望获得奖励的单位再接再厉,发扬成绩,不断进取。同时希望其他分工会继续努力,改进工作中的薄弱环节,全面推进建家工作,落实工会量化考核工作,共同把我校各分工会建设成教职工满意的“主人之家,健康之家,爱心之家”。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86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