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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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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2018年《女职工幸福互助保障计划》续保及 《特种重病团体互助保障计划》新保工作的通知

发布者:  时间:2018-09-09 00:00:00  浏览:



各分会:

为加大对因病致困教职工的互助保障力度,减轻因病造成的经济压力,校工会研究决定,2018年度继续为全校正式女职工(含人事代理女职工)办理《女职工幸福互助保障计划》,并为全校正式教职工(含人事代理职工)新保一份《特种重病团体互助保障计划》。两项保险费不需个人出费,均由校工会统一支付。为及时做好此项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凡身体健康,能正常工作的我校教职工,均可以参加教职工互助保障计划。

二、《女职工幸福互助保障计划》,被保障人在保障期限内确诊患有原发性乳腺癌、卵巢癌、宫体癌、宫颈癌、输卵管、阴道癌中任何一种或多种妇科癌症,可领取保障金10000元。

三、《特种重病团体互助保障计划》,被保障人在保障期限内确诊患有恶性肿瘤、急性心肌梗塞、脑中风后遗症等17类大病,可领取保障金12000元。

四、以分工会为单位,各分工会应指派专人负责,校工会不接受个人填报,填报说明填写《女职工幸福互助保障计划》及《特种重病团体互助保障计划》;《女职工幸福互助保障计划》只需填写女会员身份证号和姓名,《特种重病团体互助保障计划》需填写在编在岗的男、女会员的身份证号和姓名。

四、为及时做好2018年度教职工互助保障计划的续保及新保工作,请各分工会经办人将填写好的《女职工幸福互助保障计划》及《特种重病团体互助保障计划》电子版表格于330日前发到工会彭从容的OA中。

五、附件:

1.特种重病团体互助医疗保障计划.doc

2.2018年特种重病团体互助保障计划参保会员名单模板.xls

3.女职工幸福互助保障计划.doc

4.2018年女职工幸福互助保障计划参保会员名单模板.xls





  校 工 会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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