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分会:
为加大对因病致困教职工的互助保障力度,减轻因病造成的经济压力,校工会研究决定,2018年度继续为全校正式女职工(含人事代理女职工)办理《女职工幸福互助保障计划》,并为全校正式教职工(含人事代理职工)新保一份《特种重病团体互助保障计划》。两项保险费不需个人出费,均由校工会统一支付。为及时做好此项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凡身体健康,能正常工作的我校教职工,均可以参加教职工互助保障计划。
二、《女职工幸福互助保障计划》,被保障人在保障期限内确诊患有原发性乳腺癌、卵巢癌、宫体癌、宫颈癌、输卵管、阴道癌中任何一种或多种妇科癌症,可领取保障金10000元。
三、《特种重病团体互助保障计划》,被保障人在保障期限内确诊患有恶性肿瘤、急性心肌梗塞、脑中风后遗症等17类大病,可领取保障金12000元。
四、以分工会为单位,各分工会应指派专人负责,校工会不接受个人填报,填报说明填写《女职工幸福互助保障计划》及《特种重病团体互助保障计划》;《女职工幸福互助保障计划》只需填写女会员身份证号和姓名,《特种重病团体互助保障计划》需填写在编在岗的男、女会员的身份证号和姓名。
四、为及时做好2018年度教职工互助保障计划的续保及新保工作,请各分工会经办人将填写好的《女职工幸福互助保障计划》及《特种重病团体互助保障计划》电子版表格于3月30日前发到工会彭从容的OA中。
五、附件:
1.
特种重病团体互助医疗保障计划.doc
2.
2018年特种重病团体互助保障计划参保会员名单模板.xls
3.
女职工幸福互助保障计划.doc
4.
2018年女职工幸福互助保障计划参保会员名单模板.xls
校 工 会
2018年3月2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