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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(工)代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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七届三次教代会各代表团意见和建议答复(二)

发布者:  时间:2018-07-05 00:00:00  浏览:



一、教育教学方面

1.出台校院两级研究生培养管理的系列政策制度。(来源:5团、7团,牵头单位:研究生院)

回复:1)制度是各项工作得以顺利开展的前提和基础。自2014年以来,根据《华东交通大学校院两级管理办法》的要求,学校多次全面制定和修订研究生教育和管理的规章制度,研究生院每年都会定期面向师生、管理人员征求意见,重新编制和修订《华东交通大学研究生手册》。学校研究生培养管理已经逐步实行校院两级管理,研究生管理制度体系已经形成,覆盖了从招生、培养、学位、学科、研究生教育管理的各个环节,形成了校院两级管理制度框架。

2) 2018年是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提升年,研究生院将制定和修订一系列管理制度。全面修订各类研究生培养方案,不断完善导师责权机制,严把新导师选聘,强化导师对研究生学业和思想的综合指导管理,注重课程建设,对课程质量严格把关,完善学位授予标准,进一步推动学院二级管理,更好地为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服务,让制度更切合各学院、各学科的实际,提高学院工作主动性、灵活性、积极性。

第一批已上会且已发文的文件(9个)

第二批已上会的文件待发文的文件(4个)

2.加大图书资料、专业数据库购买力度。每年600万元的图书购置费预算应予增加。(来源:4团、8团、12团,牵头单位:计财处,协办单位:图书馆、发规处)

回复:根据图书馆提供的数据表明,近几年,数据库使用量呈持平趋势;纸本书借阅量呈逐年下降的趋势,文献利用率普遍不高。据此,经与图书馆沟通协商,建议:

    1)、增加电子资源经费,同时减少纸质资源经费;减少报刊的订阅量;预留一定的机动经费购买师生急需的纸电资源;

    2)、对资质图书,原则只采购:中外经典图书,交通类特色图书,教师、学生推荐图书,专家推荐图书,借阅量大的图书,知名排行榜靠前的图书,其余原则上不采;

    3)、确立“精准服务”办馆理念和服务目标,重点针对重点学科、重点团队、重点学者,将他们列为精准服务的重点对象;

    4)、在学校层面成立资源建设委员会,由各学院负责科研的副院

长组成,图书馆成立学科联络员组织,负责与资源建设委员会委员联络,形成图书馆与学院文献资源共建共享的工作机制;对外,与兄弟院校图书馆结成联盟,实现资源(尤其是大型数据库资源)共享;

    5)、与相关学院共建特色电子资源库;

    6)、成立阅读推广部,加强针对读者的阅读推广活动,提升文献

利用率,尤其是纸质文献利用率。

7)、图书购买经费视工作需要及学校财力状况,进行调整。

二、学科科研方面

1.建立国家级人才、项目、奖励的预先支持制度,提升申报成功率。(来源:9团,牵头单位:人事处,协办单位:教务处、科研处、计财处)

回复:人事处目前已梳理汇总各类人才称号、项目,并把相关资助待遇在全校范围做了宣传。也将会同教务处、科研处、研究生院等人才领导小组成员单位,进一步优化支持制度,例如建立人才项目专人联系机制,邀请校外专家进行申报前材料撰写指导建议等。

三、开放办学方面

1.加快推动省部共建我校,在具体合作项目中取得实质性突破。(来源:1团,牵头单位:外联处,协办单位:各学院、两办、人事处、发规处、科研处、研究生院)

回复:省政府和中国铁路总公司已同意共建我校。江西省人民政府已于61日正式致函中国铁路总公司(赣府文〔201840号),恳请与铁总共建华东交通大学。目前双方已达成共建的一致意向,共建工作已进入最后签约阶段。

共建协议主要内容涵盖:江西省人民政府将在政策、项目、经费等方面加大对学校的支持力度;中国铁路总公司对学校在人才培养、科学研究等工作给予指导和支持等方面。

本部门依据《共建协议》条款内容进行了逐一梳理和归纳,并进行了任务分解,形成了《关于推进落实“路地共建”工作的实施意见》(草案)。《实施意见》待学校党委、行政审批后,将作为今后学校推进“路地共建”工作的依据和指导性文件予以颁布实施。相关学院及部门将根据《实施意见》责任分工,积极对接,深入开展落实工作,争取更多的具体合作项目落地,力求取得实质性突破。

本部门也将继续跟进、推动江西省人民政府与国家铁路局共建我校事宜。

四、校园建设、民生工程方面

1、研究制定校内住宅家装电梯的相关管理规定和安装规范,允许住户自行协商,出资安装。(来源1团,牵头单位:设计院,协办单位:基建处、保卫处)

回复: 设计院已按要求,按时提交了“关于校园教工住宅加装单元公用电梯意见”的初稿方案,建议学校有关职能部门组织研讨,再上报学校会议研究。

2.校园道路进行“白改黑”改造,建立人车分流的规划。加强中小学教学功能室和办公室建设;对教8栋东北角地面进行防滑改造(来源:4团、8团、9团,牵头单位:设计院,发规处;协办单位:资产处、后勤处、基建处)

发规处回复:经调研论证,学校已决定对中小学进行重建,建设规划已经提上议程,教代会中提及的相关功能室及办公室等问题已经考虑其中,将一并得到解决。

3.将教职工每人每月200元的餐补标准适当提高。(来源:11团,牵头单位:人事处,协办单位:计财处、后勤处)

回复:接到提案后,我处已对省内其他高校的中餐补贴进行了调研,并向分管校领导、主要校领导分别进行了汇报,鉴于学校2018年的财政预算中未列此项增支,我处将结合学校财务状况实际,适时推行中餐补贴的调整方案。

五、校园管理方面

1.进一步加强食堂就餐秩序管理。优化摆菜方式,提高排队效率。(来源:1团,牵头单位:后勤处)

回复:目前,我处正在治理教工食堂用餐秩序,明确教工食堂周一至周五中午11501220为教工用餐时间,该时间段内严格控制学生用餐人数。此外,我处还在教工食堂划设了教工用餐专区、售卖区排队通道及窗口等候黄线,并安排专人值守和维护秩序,同时会同餐饮公司适当调整了菜品及其摆放。今后,我处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教工食堂就餐秩序管理,不断提高教工食堂的用餐服务质量。

2. 探索实行机关、部门经费包干制。(来源:13团,牵头单位:财务处)

回复:机关部门的年度经费预算,首先由部门根据工作性质、业务职能(与学生有关的经费则按照相应的计算标准)上报预算,财务部门结合各部门上年经费的实际使用情况,分析部门是否有经费增长因素。若增长理由成立,则按照申报程序审核、确定;否则,维持上年的经费计划;年底,若事业经费有结余的,则结转至下年继续使用;但由学校经费安排的各类专项工作经费,年底若有结余,按照“零基预算”要求,原则上清零,可根据工作需要重新安排。

机关部门的运行经费,一经学校确定,则全部下拨到部门,由部门主要负责人统筹使用(我们认为这也是某种意义上的经费包干)。但交通经费、差旅费则按照中央八项规定以及厉行节约的相关要求,必须严格实行总额控制、专款专用。

各部门年度经费预算原则上实行“总额控制,超支不补”,特殊情况,递交情况说明,按程序审批,从严控制、酌情追加。

  

 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校办 工会民主管理委员会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875日